
在公司里工作,谁都有被派出去给公司办事的时候。出门在外,难免会有个磕磕碰碰。要是职工在给公司办事的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呢?这不仅关系到职工养伤期间的生活保障,也涉及到后续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承担问题。所以,搞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很多人来说都很重要。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给公司办事途中属于因工外出期间,这是认定工伤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比如,小李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让他去另一个城市送一份重要文件。在去机场的路上,小李不小心自己摔倒受伤了。这里小李就是在因工外出期间,符合上述规定中的时间范围。
二、“因工作原因”的判断
要认定职工给公司办事途中自己摔倒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如果是为了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而处于外出途中,那么摔倒受伤就与工作有直接关联。但如果职工在办事途中,因为去办与工作无关的私事而摔倒,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还是拿小李来说,如果他是在去机场的正常路线上摔倒,那很可能被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受伤。但要是他中途绕路去商场买自己的东西,在商场里摔倒了,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此时的行为与工作无关。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比如小张被公司派出去办事摔倒受伤,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张就可以自己在1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例如小王申请工伤认定时,就需要准备好上述这些材料,才能顺利进行申请。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后续还会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要是在这些后续问题的处理上遇到难题或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让人陷入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工伤问题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