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熙律师
已认证

一、案件事实背景
有位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买卖合同。委托人按约定付了定金,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拖着不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这房子根本就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于是,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二被告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被告责任承担问题
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房源也没收钱,不该担责。李熙律师指出,认购协议书上明确卖方是二被告,还都盖了章,协议有效,对二被告有约束力,不能以没收款和主体独立为由免责。法院查明,协议上确实有二被告盖章,认定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是真实意思表示,应承担合同义务。
(二)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及责任承担
被告方没拿到预售许可就和委托人签协议收钱,还不签正式合同。李熙律师认为,这构成根本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还得返还首付款。法院查明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且拒不签合同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认定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的责任。
(三)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支持
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认为这是实际损失。但因为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最终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
三、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1.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这个案子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7年资深执业经验。对于合同类纠纷这类案子,她经办了百余起。她办公地点位于云南普洱,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凭借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以及严谨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行业内外及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良好口碑,工作期间还获有多项专业技能资格及荣誉证书。
四、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买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签合同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然很容易像案例里的委托人一样,钱交了,房子却没着落。要是遇到开发商违约,得及时收集证据,像合同、付款凭证这些,方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
在这次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中,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和核心证据的固定,让案件的关键信息一目了然。在面对被告的多项抗辩时,她结合法律规定发表的代理意见有理有据,最终得到了法院的完全采纳。这不仅体现了她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更展现了她严谨负责的服务态度。李熙律师多年来在多个民事领域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在这个案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她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相信她未来能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