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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员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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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3 · 7167人看过
导读: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亡员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现在一些生产企业疏于安全管理,员工违规操作,这就埋下了事故隐患。在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会导致员工的伤亡。因工死亡的员工家属可以拿到赔偿款。由于员工之前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应该由企业和社保基金共同承担。那么,工亡员工工伤待遇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工亡员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二、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是什么?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告诉了大家工亡员工工伤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死亡的员工家属,可以拿到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其中补助金按照全国职工平均年收入的20倍计算,而抚恤金分为多个档次,对配偶按照死亡员工生前月工资的40%执行。死者家属对赔偿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保局反映。领取丧葬费,需要亲属到社保局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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