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跳单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人跳单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跳单”指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
中介合同中,中介人按约定提供了房源信息等服务,促成交易机会,委托人基于此与相对人达成交易,即便未通过该中介订立合同,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中介人权益。所以法律支持中介人要求跳单委托人支付报酬。若委托人因“跳单”给中介造成其他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介服务后委托人跳单,不付中介费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跳单”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基于中介提供的信息与资源达成交易,却绕过中介,逃避支付中介费,损害了中介合法权益。中介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服务协议、沟通记录、交易信息等,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
三、中介促成交易被跳单,追讨费用法律支持吗
法律支持中介追讨被“跳单”的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向中介支付报酬。
“跳单”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中介合法权益。若中介能证明已向委托人提供了交易机会和媒介服务,如带看房屋等,且委托人利用这些信息绕开中介达成交易,法院通常会支持中介追讨报酬的诉求。但需注意,中介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交易与自己提供的服务有直接关联,以保障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
当探讨委托人跳单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支付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委托人跳单后,中介人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成本该如何弥补。而且,若中介人能证明自己的服务对促成交易起到关键作用,即便委托人跳单,也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合理报酬。另外,不同地区对于跳单行为的法律认定和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如果您在中介服务过程中遇到跳单纠纷,或者对中介费支付有更多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建议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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