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式是怎样的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当事人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权利。
适用该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主要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当发生涉及不动产的纠纷时,当事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若不动产跨区域,由主要部分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确保法院能更好地调查、勘验不动产情况,及时处理纠纷。
二、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该如何去确定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确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首先要明确不动产纠纷类型。不动产物权纠纷,如房屋所有权确认、排除妨害等,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对于土地,以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或实际地理位置为准;对于房屋,以房屋实际坐落地址确定。若不动产存在多个部分且分布在不同区域,一般以主要部分或核心部分所在地确定管辖。若难以区分主次,涉及多个法院辖区,可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三、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有哪些情形
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有以下情形。一是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例如房屋所有权确认、土地边界划分等纠纷,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确保案件审理与不动产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此类纠纷涉及农村土地利用与农民权益,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查明土地现状、经营情况等。三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便于实地勘查租赁房屋状况,处理腾退房屋、支付租金等争议。四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工程与不动产紧密相连,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利于对工程质量、造价等进行调查和鉴定。
当了解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式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若当事人对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当事人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外,在一些涉及多个不动产且分布在不同地区的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也更为复杂,可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果您在不动产相关案件的管辖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管辖权异议流程,还是复杂案件的管辖确定,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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