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的住房产权应归谁所有
住房产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该住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该房通常归婚前购房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若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总之,要综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因素确定住房产权归属。
二、配偶离世后住房产权归属有何法律规定
配偶离世后住房产权归属依不同情况而定。若住房为离世配偶个人财产,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分配;无相关协议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
若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将住房一半产权分给在世配偶,剩余一半作为离世配偶遗产,再按上述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规则分配。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一方离世且无遗嘱,在世配偶先得二分之一产权,剩余二分之一由在世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三、配偶离世后住房继承顺序在法律上咋规定
配偶离世后住房继承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住房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若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住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有住房,一方离世,先分割出另一半归在世配偶,剩余那半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分配。
在探讨配偶的住房产权应归谁所有时,除了明确产权归属,还会衍生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当住房产权确定归属后,后续若涉及房屋的出售、抵押等处置行为,是否还需要另一方配偶的同意呢?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扩建等增值操作,在产权归属明确的情况下,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配呢?这些都是与住房产权紧密相关且值得关注的问题。若你对配偶住房产权归属及相关衍生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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