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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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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9646人看过
导读: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呢?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讲解,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能进行出租的房屋。除此之外,出租房屋的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这方面的内容,上文中也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南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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