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内房东出售房屋,租客可否继续居留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租赁期内房东出售房屋,租客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租客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居住至租赁期限届满。新房东不能以房屋已被其购买为由,要求租客提前搬离。不过,房东出售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租客,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仍可在剩余租期内继续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期内房产出售,承租者能否终止合同
一般情况下,租赁期内房产出售,承租者不能因房产出售这一事实终止合同。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新的房产所有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不过,若房产出售导致出现合同约定可解除的情形,或者新所有人有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等根本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若没有上述特殊情况,承租人随意终止合同,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继续居住吗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可以继续居住。《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即便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新业主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不过,房东卖房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赁者,因为租赁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赁者有意购买该房屋,可主张优先购买。若租赁者放弃优先购买权,仍可按原合同继续居住至租期结束。
当探讨租赁期内房东出售房屋,租客可否继续居留时,答案是明确的,租客有权继续居留。这是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然而,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一些变数。比如,新房东可能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租客提前搬走,这时租客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又或者在房屋交接过程中,租客与新房东可能会产生一些关于房屋使用、维修等方面的纠纷。要是你正面临类似情况,对如何维护自身继续居留的权利、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等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让你在租赁期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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