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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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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2 · 1746人看过
导读: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一是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即可。二是约定解除,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三是法定解除,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多种情况。解除合同要遵循法定程序,通常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可在以下情形解除:一是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是约定解除,若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三是法定解除,主要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一般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通常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仲裁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同时,约定的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当事人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无效。若满足法定有效要件,该仲裁管辖约定有效,发生纠纷时应按约定通过仲裁解决。

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数额标准并无法定固定值。双方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在多种情况下可以解除。比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双方的权利义务会发生重大变化。若你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对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如解除的程序、解除后的责任承担等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清晰应对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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