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时间需依具体情形判定。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以达成解除协议的时间为准。若一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权解除,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例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开发商时合同即解除。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以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此外,若存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情形,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自解除事由发生并通知对方时,合同解除。总之,要综合考量解除的方式及相关事实来确定具体的解除时间。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时间是多久
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
不过,合同可能会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情况。比如附条件“待取得某地块开发许可后合同生效”,则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附期限“合同于某个具体日期生效”,到该日期合同生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通常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常自成立生效,特殊情况依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其效力及存续状态。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签字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签字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商品房买卖中,合同通常是书面形式。若一方未签字,合同尚未成立,也就不存在有效的问题。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且有效。例如,购房者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开发商接受,虽未签字,合同也可能有效。但这需综合考量各种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这种事实合同关系。所以,正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签字是无效的,特殊情形需具体分析认定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间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除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外,当一方严重违约,比如逾期交房达到一定期限,或者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等,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此时解除时间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为准。另外,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可解除合同,解除时间通常是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并持续影响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间届满之时。你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是否遇到过合同解除相关的困扰呢?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间的具体判定、解除后的后续事宜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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