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伤期间待遇要怎样算
工伤期间待遇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
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方面,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在工伤期间,能否向用人单位要求生活费
工伤期间,职工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求相应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涵盖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可理解为广义上的生活费范畴。
同时,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护理。护理费用也可视为一种保障职工在工伤期间基本生活的体现。
所以,工伤期间职工不仅能要求维持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在生活不能自理时还有权要求单位提供护理,以保障自身在工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在工伤期间待遇如何算
工伤期间待遇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确定。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当我们探讨在工伤期间待遇要怎样算的时候,需要明确这涉及到多个方面。比如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你是否在工伤期间对自身待遇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伤残待遇细则或者护理安排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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