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超市因为地面有水摔伤超市担责吗
若在超市因地面有水摔伤,超市可能需担责。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负有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地面有水导致顾客滑倒受伤,通常可认定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超市明知地面有水却未采取有效措施警示顾客或及时清理,或虽不知但按常理应能知晓并采取措施而未做,就可能构成过错,需对顾客的损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如果顾客自身存在过错,如奔跑、注意力不集中等导致摔伤,超市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顾客可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超市地面有水致顾客摔伤,责任认定有何标准
超市地面有水致顾客摔伤,责任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超市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判断超市是否担责,关键看其有无过错。比如,地面有水是偶然情况,超市及时设置了明显警示标识,采取了清洁措施,一般可认定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反之,若地面水迹存在较长时间,超市未清理且未设警示标志,就可认定其存在过错,需对顾客摔伤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在有水区域奔跑嬉戏,可适当减轻超市责任。
三、超市地面有水致顾客摔伤,责任该如何界定
超市地面有水致顾客摔伤,责任界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若超市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安排人员清理积水等,可能无需担责或仅承担部分责任。但一般情况下,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地面有水易使人滑倒,若超市未及时清理或未设置警示标识,存在过错,就要对顾客摔伤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承担通常包括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奔跑、注意力不集中等,可适当减轻超市的赔偿责任。
当探讨在超市因为地面有水摔伤超市是否担责时,答案并不简单。超市作为公共场所,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若能证明超市未及时清理水渍或未设置警示标识,超市大概率需担责。除了担责与否,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超市担责的具体范围,可能涵盖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还有若超市担责后,后续流程是怎样的。如果您对在超市因地面有水摔伤后超市担责的相关事宜,如责任界定、赔偿范围、后续处理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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