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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搬走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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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148人看过
导读:面对房东强制提前终止未到期租赁合同,首先尝试沟通协商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房租及补偿。如协商无果,依据法律保护权益,寻求司法解决。房东虽有权售房,但不能单方终止合同。租户有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违约金需按约定执行,但过高或过低可异议调整,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30%。如违约金不公,可申请降低,例如租金1000元,违约金10000元的情况,可申请调整。
租房合同未到期搬走如何索赔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搬走如何索赔

对于尚未终止的租赁合同,倘若房东强制要求业主搬迁,此时我们可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性的协议以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以及相关经济补偿金

若经过多次合理协商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将拥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要求法院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房东有权出售所持房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具备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已签署的租赁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租户,我们仍持有被赋予的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物业。

若租赁合同内有关于违约金的明确约定,则需按照约定的标准执行。

通常的方式是,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商定好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这样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以此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但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设定应符合一定的合理性原则,如果过高或者过低都属不公平,可以提出异议并请求调整;

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超出了实际损失的30%以上,通常会被视为过高,这时候便可以申请适当降低。

举例来说,如果每月的租赁费仅仅只有1000元人民币,而约定的违约金高达10,000元,那么无论哪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均可以申请调高违约金金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租房合同未生效但租金已付可以要求退吗

租赁协议尚未生效之前,出租人与承租人皆可取消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然而,由于此合理且可撤销的行为并不能抹去此类协议已经存在的事实,因此当事人必须严格地遵循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核心法律义务。如果承租人提出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这无疑构成了一种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需要严格遵从协议中所规定的违约行为条款,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面临房东强行要求提前履行尚未届满的租赁合同时,我们应首先积极与之进行沟通并协商解除该合同,同时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房租以及给予相应的补偿。倘若在沟通与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麼我们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寻求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尽管房东拥有出售房屋的权利,但是他却没有权力单方面地终止租赁合同。作为租户,我们享有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部分,需要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执行,然而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可以提出异议并请求予以适当调整,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发现违约金存在不公平现象,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的数额,比如在租金为1000元、违约金为10000元的情况下,就可以提出这样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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