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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领钥匙可以延期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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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458人看过
导读:关于房屋领取钥匙之事宜,住户可视情况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以协商确定适当的延期时限。然而,若无故拖延领取钥匙,势必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相关法规,住户理应于购销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收房手续,如合同条款中并未对该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则双方可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决断。逾期收房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若逾期时间长达三个月乃至更长,开发企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交房领钥匙可以延期吗多久

一、交房领钥匙可以延期吗多久

关于房屋领取钥匙之事宜,住户可视情况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以协商确定适当的延期时限。

然而,若无故拖延领取钥匙,势必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照相关法规,住户理应于购销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收房手续,如合同条款中并未对该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则双方可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决断。

逾期收房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若逾期时间长达三个月乃至更长,开发企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四项。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房屋领钥匙可以延期吗

购置的房屋领钥匙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延期领取钥匙,但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房领钥匙可以延期吗多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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