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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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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70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申请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工伤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此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并且劳动者也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的,如果是劳动者的工伤复发的,此时也是视同于工伤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徐州工伤旧病复发管理单位是怎样的?的问题。平常

对于工伤申请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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