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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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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308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是什么,承租人保管租赁物的义务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是什么

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1、根据约定和租赁物的性质保管。

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租赁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内,而不应露天摆放。

2、对租赁物定期维护的义务。

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如机器设备应当定期检修,汽车应当经常加机油。

3、通知和协助的义务。

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其所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

不能因为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就坐视不管。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也由承租人承担,这既有利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也是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继续行使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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