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受伤什么情况会被认定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视同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二、职工受伤未认定工伤该如何维权
职工受伤未认定工伤,可按以下方式维权。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在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因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无法认定工伤,可按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需证明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过错,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支持自身诉求。
三、职工非工伤权益受损法律途径有哪些
职工非工伤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协商:
与用人单位自行沟通,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
调解:
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我们了解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多久,一般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另外,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确定的,这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如果你在工伤认定、申请及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信息,别错过专业解答。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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