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00:58

1、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00:41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00:56

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以变更名称。 公司一般成立的第一年不允许变更名称的,但是成立第一年之后,公司可以根据其具体相关需要变更名称,从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满足条件携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等材料即可改名。
00:46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00:53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00:47

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转让,否则该转让都是无效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00:5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00:30

公司对外欠债已公司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00:43

1、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经过被代理人的书面委托。 3、代理的行为本身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