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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视频

  •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材料 01:37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材料

    离婚准备材料因离婚方式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应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7、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二、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904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02:28

    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办理方式: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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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次播放 2022.06.07
  • 事实婚姻能否办理离婚 01:25

    事实婚姻能否办理离婚

    不用办理离婚,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 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婚姻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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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1次播放 2022.06.07
  • 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离的条件是什么 02:13

    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离的条件是什么

    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决支持的5个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重婚是要被《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当然,现代社会,重婚的情形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同居和一般出轨的区别,如果没有达到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程度,那么是不符合这种情形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固定证据,通常的方法是报警或者向社区反映,并请求社区出具相关证明。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吸毒屡教不改的证据比较好采集,赌博的话由于难以和日常生活中的棋牌娱乐相区分,因此取证要相对困难一些,一般主要以证人证言为主。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分居的原因仅限于因感情不和,而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符合此条的情形。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宣告失踪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满足这个条件的情形一般不多,但只要对对方宣告了失踪,那么这就当然地成为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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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01:49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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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3次播放 2022.06.07
  •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01:15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随着国内外籍人士的增多,双方为外国人,离婚的例子也屡见不鲜。 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并不好处理。 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一般受理,并做出调解书。 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原告一方在国内无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1075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判决书能让人代领吗 01:21

    离婚判决书能让人代领吗

    如果本人确实不方便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要做好相应的委托手续。 1、法院应该按当事人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地址邮寄送达判决书,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 2、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必须有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以替代领取判决书,否则不能代领。 当事人领取后,不服可以及时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 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1415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01:49

    离婚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己觉得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那么离婚青春损失费就只是指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主张对方在经济上弥补自己的青春损失。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

    李文娇律师 李文娇律师
    1006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起诉书怎样写有效 01:51

    离婚起诉书怎样写有效

    起诉书是刑事诉讼的专有名词,离婚起诉书应当叫民事起诉状,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并不涉及是否有效的问题,只需符合立案要求即可。 写离婚起诉状应当注意: 一、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常住住址、联系方式等)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错误,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二、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要有具体的法定事由,如婚姻状况应当写明何时结的婚、在哪登记、怎样相识等,离婚理由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是好是坏、是否经常吵打、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调解、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等,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三、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以及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 四、最后在提醒以下,写诉状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婚姻状况进行书写,不可照搬照抄。

    王哲男律师 王哲男律师
    1138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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