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于
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
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
事假(含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
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
不发工资;
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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