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
贺鹏,专职律师。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原辽宁医学院)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系列课程,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曾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掌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曾任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行政机关)医疗结算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世界500强)锦州市分公司人伤理赔中心反欺诈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世界500强)锦州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诉讼岗,保险领域经验丰富,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均具有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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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应由与劳动者存在劳资关系的用人单位缴纳,这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市场上出现的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服务并不被认可,因为这种方式转移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离职后,建议与原单位协商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待找到新单位后再转移缴费责任,这是合法且合理的做法。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缴纳社会保险是合法的,属于公司与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的合作协议,确保员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这仅是保险业务的外部化处理。

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社保代缴在我国并不合规,因为它建立在非真实劳动关系上,违反相关法规。未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选择以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劳动者身份直接缴纳社保。具体政策因地而异,建议前往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咨询。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缴纳社会保险是合法的,属于公司与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的合作协议,确保员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不构成违法违规行为。这仅是保险业务的外部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