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大连)律师事务所
史晓菲律师,现于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任职专职律师。有专业的团队服务,律所为金普新区劳动仲裁的公益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具有法律专业、钻研能力。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能够对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能够在涉诉案件接待中,对案件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有助于在法治轨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诚信热心、认真负责、细心细致、优质高效、追求卓越,维护百姓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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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在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肇事者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虽然致人死亡的,但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涉及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相关法规,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尤其是导致1死3伤或10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企业,应立即进行刑事调查。若构成犯罪,将追究企业主要责任人、实际控制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建筑工地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应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总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个人年收入30%的罚款责任,单位本身也将面临10至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措施旨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地安全。

若在正常出勤或工作时间段内发生,工地有责任提供医疗援助或赔偿。若超出工作时间与出行范畴,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对于突发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用人单位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享受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电力公司应负此次事故主责,赔偿金额需综合考虑受害者地区标准、年龄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电力设施属电力公司所有,非村财产。村电工作为公司员工,不承担责任。失察行为责任由电力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负责本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