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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时间:2025.01.3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87人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
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
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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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律师团队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科班出身,曾在公检法系统任职,成为执业律师后,始终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务纠纷等民商事业务,了解系统办案思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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