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张懿丹,女,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中国中小型企业协会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张懿丹律师毕业后在人民法院民庭工作,从法院辞职后在某大型传媒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有着多年实务经验。现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诉讼仲裁(包括合同、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房产、保险纠纷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管理及维权等。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均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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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劳动合同并按手印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若有委托人的明确委托和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字是合法的。但若无委托人授权,擅自代签则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如国家公务人员擅自代签重要请示报告,导致严重后果,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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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如不打算续签,劳动者有权选择离职。除公司提出维持或提升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外,通常因公司原因未续签,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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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并非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职工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则需提前三天通知。因此,即使合同未到期,劳动者也可提出离职,但需遵循通知期规定。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不享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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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雇主辞退,员工有权要求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结束劳动关系时,雇主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关于工作天数和月薪,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证明,否则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