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自己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张懿丹,女,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中国中小型企业协会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张懿丹律师毕业后在人民法院民庭工作,从法院辞职后在某大型传媒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有着多年实务经验。现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诉讼仲裁(包括合同、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房产、保险纠纷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管理及维权等。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均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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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务合同时,通常不需强制缴纳社会保障金,适用于短期临工或承包工作。劳务合同确立后,传统劳资关系解除,雇主可选择不缴纳。但涉及劳动合同,雇主必须依法缴纳,否则承担法律责任。雇主应自主申报,准时足额缴纳,除非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不得延迟或减少。职工社保费用由雇主代扣代缴,每月披露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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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由专门机构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雇主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对于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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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续旷工三天的员工,除非有合理解释,否则雇主有权解除雇佣关系,但应全额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如员工给雇主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应依法赔偿。若员工无违规且与雇主达成离职共识,办理完手续后,雇主仍应全额发放工资。如员工按内部规定离职但造成可计算损失,雇主可依法追究责任。雇主在员工未请假且无法联系到合理解释时,有权解除合同,需遵循:联系员工劝返、结算薪资及社保、保存员工档案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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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规,对于存在多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社保机构将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主要缴费账户,清除其他关联账户并退还余额。个人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但可累积计算,不受中断缴费、转换工作或迁居等因素影响。若出现重复缴费,不可累积已交年份,可通过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申请退还多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