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5.01.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34人
律师解析:
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确定具体的解除日期对于避免争议较有意义。
三、五险一金缴纳的截止日期工资是结算到合同解除之日,五险一金可不是。
四、经济补偿金是否需支付以及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发生争议最多的问题,且也是金额最大的项目,应予以特别、单独的说明。
五、除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所应支付费用明细1、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数额、相应的未报销费用、奖金、其他未结算的款项;
2、年休假待遇。
之所以特别强调,是因为在实践中,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年休假待遇一般都是还来不及享受的,并且年休假已享受的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
所以对于年休假待遇,应在协议中予以明确,不留手尾;
3、欠单位的未结算借款、预支款等。
六、经济补偿金及相应应税款项的纳税七、向用人单位及关联公司的权利主张如果有关联单位的,还要对此进行说明。
尤其是关联公司经常存在交叉用工的情形,如未作此约定,则员工另行向关联主体主张权利时,也有被支持的可能性。
八、竞业限制协议/条款是否需履行很多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最终发现,其实很多员工无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必要性,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限制,则需要按月支付30%的工资的补偿。
九、商业秘密的保护关于商业秘密,如有必要而在之前又没有约定的,可在离职协议中作相应约定。
十、兜底条款再无基于劳动关系存续及解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双方再无争议,权利义务终止,乙方不得通过任何的方式及途径再向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主张任何的权利。
十一、其他双方根据自身情况,另作约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