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
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成功代理了多起工伤、合同、债务追索、交通事故等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辩护案件,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同审核、规章制度建设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任慈溪市机关事务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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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实习期间,没有签合同被解雇,也能拿到工资。单位不能以没签合同或解雇为借口,拒绝给劳动者报酬。只要你干活了,就有权利拿工资。另外,如果单位无缘无故把你辞了,那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期间被解职,工资应该按照协商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来发,雇主不能随便扣。但要是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规定或不满足录用条件,雇主解职是合法的。

在试用阶段,要是雇员被解聘了,也得拿到该拿的薪酬补偿。即便最后劳资双方没谈拢,续不了劳动合同,那用人方也得根据雇员实际工作的天数,给人家结算工资。毕竟雇员在这期间付出了劳动,拿报酬是应该的。

在解除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关系时,企业应该一次性精确地支付员工工资。这样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及时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企业不应该故意拖延支付员工薪资。

通常情况下,公司在决定辞退某位员工当日即刻结算工资。企业有义务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向员工提供正式的离职证明文件,并应一次性将所有工资报酬全额付清。员工的薪资待遇需根据其实际工作日数及劳资双方事先商定的金额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