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含离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
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
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
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计);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
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同时规定,已参加社会
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
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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