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非按
基本工资计算,而是以工伤职工本人
工资为基数。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伤或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
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3.可见,计算基数需综合考虑职工受伤前工资缴费等情况。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达到
伤残等级。公司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按照小许的基本工资计算。小许认为不应按基本工资算,双方产生争议。小许主张应按自己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若小许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计算需综合考虑小许受伤前的工资缴费情况等因素确定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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