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的赔付依据乃社保缴费基准数额而定焉。具体而言,社保中个人每月所缴费用基数乃是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相较之下,单位所缴之基数则以本单位所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总和之基准计算而来。另外,从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范围内,各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标准亦有明确规定,分别依次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2个月、11个月、9个月以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金额依据社保缴费基础。个人参保者按上一年度平均月薪作为缴费基数,企业则按员工工资总额设定。工伤等级一至十级,补助金分别为27至7个月月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依据社保缴纳基数计算。个人月缴费基数为上一会计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月缴费基数为全体员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补助金标准按个人工资计算,一至十级分别为27、25、23、21、18、16、12、11、9和7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