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10级职工离职后,可拿两笔
赔偿。
一是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
工伤保险基金出,补偿后续可能的
医疗费,各地标准不同。
2.二是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弥补因工伤就业能力下降的损失,标准各地自定。
3.此前还能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
离职要确认单位缴了工伤保险,没缴的话赔偿都由单位承担,协商不成可
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工伤10级。此前,小朱已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小朱离职后,向单位提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要求。单位以已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认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自己仅需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小朱认为单位应协助其处理相关事宜并确保赔偿足额到位。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工伤10级职工离职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补偿离职后可能产生的
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弥补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的损失,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
2、若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单位需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协助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均由单位承担。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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