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协商解约:
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
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有错:
若单位没按约定提供
劳动条件、没及时发
工资、没交
社保等,员工解除合同,单位要补偿。
3.情况有变:
客观情况大变,合同履行不了,协商也没变更合同而解约,单位需补偿。
4.
裁员补偿:
单位经济性
裁员时,要支付
补偿金。
5.
合同到期:
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员工不同意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补偿。
6.单位终结:
单位破产、
吊销执照等情况解散,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
月工资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单位工作多年,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虽提出维持原条件续订合同,但小朱因个人发展想换工作而拒绝。小朱认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单位觉得是小朱自己不同意续订,无需支付。同时,小胡所在单位因
经营不善进行经济性裁员将其辞退,小胡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却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期满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虽因个人原因不续订合同,但单位符合支付补偿金的条件,所以应支付小朱
经济补偿。
2、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支付补偿金。小胡所在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将其辞退,理应支付补偿金,不能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补偿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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