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有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其所在单位并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认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单位称有特殊情况,但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小许遂打算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与单位就申请时间和责任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且未经同意延长,存在过错。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小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自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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