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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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上半月薪酬,采用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的计算方法。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个工作日。 月应发工资为日工资×当月工作日数。缺勤时,按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额外工作量报酬可选小时工资或加班费计算,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21.75×8),加班费为月工资收入÷21.75×相应比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三倍薪酬待遇,这证明了他们同样具备劳动者的身份和权益。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应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无论其工作经历是否包含试用期,都应享有平等的加班工资权益。这意味着,在加班时,试用期员工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班收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新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即提离职,公司不可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按照法律,公司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和劳保用品,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可转嫁给员工。因此,即使员工短时间内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

新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即提离职,公司不可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按照法律,公司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和劳保用品,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可转嫁给员工。因此,即使员工短时间内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

员工入职工资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实际工资=日工资x实际出勤天数。月应发工资=日工资标准x具体工作日。缺勤时,工资仍按实际出勤天数算。加班费分两种: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x8),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x300%,公休日=月工资收入/21.75x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