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公司不能辞退
工伤员工。
按法律规定,
因工负伤或患
职业病且部分或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不能随意
解除合同。
2.若工伤员工
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工作;
或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
月工资可解约,并
支付经济补偿。
3.若工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等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可解约且无需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公司认为小朱不能从事原工作,为其另行安排工作,小朱仍无法胜任。公司遂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朱
解除劳动合同,但小朱认为公司不能辞退工伤员工,要求恢复
劳动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本案中工伤职工小朱在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符合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公司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了小朱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小朱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合法,但需给予小朱相应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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