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享受
工伤待遇后死亡,遗属待遇分情况而定:
1.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
近亲属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获丧葬
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给特定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停工留薪期过后,1-4级
伤残职工死亡,遗属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3.5-10级
工伤职工死亡,
符合条件按
非因工死亡规定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小朱不幸死亡。小朱的近亲属对于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哪些待遇产生争议。部分亲属认为应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另一部分亲属对此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以小朱的近亲属应获得这三项待遇。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小朱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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