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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7.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解除:
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招聘时应明确告知。
要在试用期内决定解除,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出具证明,并在15天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2.劳动者解除:
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能解约,无需理由。
通知可书面或口头,为防纠纷,建议书面并留证据
3.违法解除处理:
单位不能证明不符条件而解约,属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拿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处于试用期。试用期间,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招聘时未明确录用条件,也未有效告知自己,对解除决定不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觉得公司属于违法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要在招聘时明确录用条件并有效告知劳动者,同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本案中公司无法证明已明确录用条件并告知小朱,其解除行为可能属于违法解除。
2、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说明理由,通知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保留证据。而小朱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若公司违法解除,小朱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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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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