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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有差异房款如何结算

时间:2025.07.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1.面积差异房款结算按相关规定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2.无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合同价据实结算,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
3.误差比绝对值超3%,购房者可解除合同。
不解除的话,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内部分购房者补款,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
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内部分及利息卖方返还,超出部分双倍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交房时,实测面积为105平方米。小朱认为超出面积过大,不想接受,要求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则称应按合同约定价格让小朱补足房款。双方就面积差异房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本案应先看合同有无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处理。
2、此房屋面积误差比为(105-100)÷100=5%,绝对值超出3%。小朱有权解除合同。若小朱不解除合同,误差比在3%以内(含3%)即3平方米部分的房价款由小朱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即2平方米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该部分房屋所有权归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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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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