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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三次一定要签无固定期限吗

时间:2025.07.0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满足一定条件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条件包括: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合同,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特定违规情形并续订合同。
2.若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则可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此,第三次签合同并非一定是无固定期限,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1年,劳动合同即将第三次续签。单位认为按照规定此次应与小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小朱考虑自身职业规划,主动向单位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则坚持按规定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满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条件时,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小朱已连续工作11年,符合此情形。
2、不过,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其要求合法合理,单位应尊重小朱意愿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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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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