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上班途中摔倒能否认定为
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通常不算工伤: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
上下班路上,只有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范畴。
比如在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这种情况主要责任在于自己,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2.特殊情况或算工伤:
要是因为道路有安全隐患,像路面坑洼、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等,而这些问题是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的,且职工在摔倒事件中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上班途中摔倒后,能不能获得工伤
赔偿,关键要看摔倒原因以及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职工及时向单位报告摔倒经过,同时收集好与摔倒相关的
证据,例如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
如果有必要,可以
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自己应认定为工伤,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但公司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单纯上班途中摔倒,自己负主要责任,不算工伤,不同意赔偿。小朱则称是因为道路存在积水等安全隐患才摔倒,不应由自己负主要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自己负主要责任,不算工伤。本案若小朱是自身原因摔倒,公司主张合理。
2、若确实是因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单位管理不善的原因导致小朱摔倒,且小朱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小朱摔倒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建议小朱及时向单位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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