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仲裁正常审结时间: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在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时,通常需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
当事人在四十五日内就能得到
仲裁结果。
2.特殊情况的延期处理:
要是遇到案情复杂的情况,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
仲裁案件可以延期处理,同时会书面通知当事人。
不过,延长期限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十五日。
所以,特殊情况下,仲裁结果可能要等到六十日才能出来。
3.裁决结果的送达与后续程序:
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制作仲裁裁决书,并将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若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案件就会进入劳动争议的
诉讼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因
工资发放问题与公司
产生纠纷,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小朱认为按照规定应在四十五日内出结果。然而,四十五日过去了,仲裁结果仍未出来。公司则称案件复杂,仲裁时间会延长。后来,仲裁委书面通知小朱案件延期,最终在六十日内作出了仲裁裁决。小朱对仲裁结果不服,决定提
起诉讼。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正常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本案中因案情复杂经批准延长至六十日作出裁决,符合法律规定。
2、若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小朱有权利启动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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