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死亡认定并非只看48小时。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
2.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虽超过48小时死亡,但有
证据证明与工作直接相关,像因工作强度、环境致
职业病发作,也可能认定为
工伤。
3.最终是否认定为工伤,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材料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在医院治疗了50小时后,小朱最终因病情过重去世。小朱
家属认为小朱是在工作时发病,且发病与工作强度大有关,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方面则以超过48小时为由,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不过工伤死亡认定并非单纯以48小时为绝对标准。
2、本案中,虽小朱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其突发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关联,如工作强度大等因素导致,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最终需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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