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情况,要及时送医并保留好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相关凭证,以确定准确的起算时间。若在48小时内不幸死亡,可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视同工伤认定。
(二)对于工伤车祸死亡,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保明确自己在事故中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之后收集好劳动合同、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8小时认定标准”适用于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况,并非用于工伤车祸死亡认定。“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起算时间,若员工工作时不适送医,从医院初次诊断开始计时,48小时内死亡可视同工伤。
工伤车祸死亡认定有不同规则,需满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条件,且无“48小时”限制。
1.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上下班交通安全方面。
2.员工自身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3.遇到突发疾病情况,及时送医并准确记录初次诊断时间,以便后续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结论:
“48小时认定标准”适用于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况,不适用于工伤车祸死亡,工伤车祸死亡认定有其他条件且无“48小时”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该“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起算时间。这意味着员工工作时突发疾病,从医院初次诊断开始计算,48小时内死亡的可按视同工伤处理。而对于工伤车祸死亡认定,要满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条件,并没有“48小时”的时间限制规定。如果遇到工伤认定方面的疑问,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
法律分析:
(1)“48小时认定标准”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可视同工伤。其起算点是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若符合此规定则能按视同工伤处理。
(2)工伤车祸死亡认定与“48小时认定标准”无关。工伤车祸死亡认定要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不受“48小时”的限制。
提醒:在处理工伤认定时,要准确区分突发疾病和工伤车祸死亡的不同认定标准。不同案情认定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