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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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工伤事故的赔偿处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无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确实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此时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了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的话,那么当劳动者遭遇工伤时,该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雇员在无劳动合同下遭遇职业伤害,如雇主已为员工购买并付费工伤保险,赔偿由保险基金负责;若雇主未按时缴费,责任由雇主承担。若无合同超时雇佣,雇主需支付超时一月以内的双倍工资,最多补偿十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93、94条规定:劳动者未签合同时犯职务侵占罪,需追究刑责。雇主应支付报酬、补偿和赔偿金。雇主违法经营或违规招录致劳动者损失,雇主或出资方需支付相关费用及赔偿。个人承包经营违规致损,发包组织与承包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仍可依法要求费用及赔偿。

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意外身亡,赔偿办法如下:若经权威鉴定为工亡,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金等;若因用人单位未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工伤保险失效,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若非因工死亡,则由事故责任方负责赔偿。确保员工权益,合理分担责任。

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员工入职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则视为与员工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法律对员工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促进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