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的,职工
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规定担责。
前者支付
医疗费、康复费等,后者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职工工伤由单位按标准支付费用。
单位不支付,基金先行支付,单位需偿还,否则经办机构追偿。
3.
劳务派遣职工在用工单位受伤,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费。
小朱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费用,但该单位拒绝支付。
小朱不知该如何维权,费用该由谁承担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本案中小朱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受伤,该单位应承担责任。
2、由于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应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拒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
所以小朱可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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