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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预售证开发商跑路购房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1.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认购书等,以证明买卖关系和付款事实。
因无预售证售房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
2.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其会查处违规行为
3.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有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4.若开发商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追赃挽损。

案情回顾:

小朱从某开发商处购买房屋,支付了购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
后来小朱得知该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不久后开发商跑路。
小朱认为自己权益受损,要求开发商退款,但无法联系上相关负责人,于是就退款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预售证售房合同无效,小朱有权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小朱应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和付款事实。
2、小朱可先尝试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协商退款,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由其对开发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小朱还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让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若开发商还有其他资产,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被转移。
4、若有证据表明开发商涉嫌犯罪,小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程序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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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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