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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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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证就敢收钱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樊** 吉林-辽源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6.09 16:12:02 407人阅读

无预售证就敢收钱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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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退款是优先选择,向开发商表明其无证售房的违法性质,要求退还已收款项,此方式平和且可能高效解决问题。
(2)协商无果时,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违规的开发商进行查处,从而促使问题解决。
(3)通过法律途径,因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所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能主张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提醒:
维权要及时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09 21: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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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开发商无预售证收钱,购房者可先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款、利息及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所以开发商无预售证收钱这一行为不合法。购房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开发商协商,指出其违规之处要求退款;协商无果时,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依法查处。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让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能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若您在购房过程中遭遇此类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维权细节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6-09 20:3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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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无预售证收钱,购房者有多种有效维权途径。可先协商退款,再通过行政投诉、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一步与开发商协商,明确指出其无证售房违反规定,要求退还已收款项,这是较为便捷的初步解决办法。
-若协商无果,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对开发商进行查处。
-还可走法律途径,因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合同无效,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能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025-06-09 18:3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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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开发商协商退款,明确告知对方无证售房违反规定,要求退还已收款项。

(二)协商不成,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开发商。

(三)通过法律途径,依据法律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5-06-09 18:1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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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协商:指出其无证售房违规,要求退还已收款项。若能和平解决,这是省时省力的办法。

2.向行政部门投诉:协商不成,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行政部门会依法查处开发商。

3.走法律途径:依据法律,无证预售合同无效。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及利息,还可主张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2025-06-09 17:23:53 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商品房销售氛围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商品房预售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定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二、开发商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1、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保障项目合法)。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9、物业管理条款;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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