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女性满50周岁达法定
退休年龄,通常不能领一次性
工伤医疗和
伤残就业
补助金。
因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补偿工伤职工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就业可能受的影响,职工
退休享
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终止,不满足领取条件。
2.若女性未办
退休手续且未享养老保险待遇,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要结合当地规定,根据
伤残等级、本人
工资等确
定金额。
案情回顾:小丽年满50周岁,在工作中遭遇工伤,经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
公司认为小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了与小丽的
劳动关系。
但小丽称自己并未
办理退休手续,也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补助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女性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因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就业可能受影响的补偿。
2、然而小丽虽达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时补助金标准需依据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结合小丽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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