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
退休金的55岁女性,与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地点因工作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能认定
工伤获
赔偿。
申请时要向
社保行政部门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退休金的,和单位是
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算工伤。
不过可按
民法典,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让有过错的单位赔偿
医疗费、
误工费等损失。
案情回顾:55岁的小丽受雇于某单位。
工作期间,小丽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
然而,关于小丽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产生争议。
原来,小丽所在单位认为她已达55岁,且已开始领取退休金,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
但小丽认为自己虽已55岁,工作受伤应获得赔偿。
案情分析:1、若小丽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此次受伤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
工伤认定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她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赔偿。
2、若小丽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她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工作中受伤不认定为工伤。
不过,她可依据民法典,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要求单位根据过错承担
赔偿责任,若单位有过错则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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