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农民工被
恶意欠薪是常见问题,恶意欠薪可能涉嫌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这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2.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用人单位通过
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给
劳动者支付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给,而且涉及金额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这种行为就构成
犯罪了。
3.要是有人就恶意欠薪进行投诉或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等。
如果用人单位过了期限还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4.一旦判定该情况
涉嫌犯罪,就会移交给公安机关
立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欠薪方的
刑事责任。
所以,当遇到农民工被恶意欠薪的情况,可以先向
劳动部门反映。
若符合相关条件,就会进入
刑事程序,由公安机关来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包工头,他带领着小李等一众农民工完成了一项工程。工程结束后,小朱却以各种理由
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小李等人的投诉后,责令小朱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但小朱不仅转移财产,还逃匿以逃避支付。小李等人认为小朱的行为十分恶劣,要求追究其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构成要件。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小朱限期支付报酬,他
逾期未支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李等人加付赔偿金。此情况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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