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包含多种情形,减少
劳动报酬争议便是其中之一。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类争议常见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
工资。
比如,在未与
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擅自下调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等,让劳动者收入直接减少。
2.以不合理理由减少提成、奖金。
像以工作失误或业务调整为由,在没有充分依据时,削减劳动者的提成和奖金。
处理这类争议时,有明确的举证规则。
首先,劳动者要承担初步
举证责任,拿出
证据证明自己的劳动报酬确实减少了,比如工资条对比等。
接着,用人单位需对减少劳动报酬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例如证明是因劳动者绩效不达标等合理原因。
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选择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途径解决。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来的劳动报酬,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近期发现自己工资明显减少。公司称因业务调整,小何绩效不达标所以降低其提成。但小何认为公司并未提前与自己协商,且绩效评定标准不明确,不应随意减少自己的劳动报酬,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何打算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中减少劳动报酬的情形。公司单方面降低小何提成,未经协商,符合用人单位不合理减少劳动者收入的情况。
2、小何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劳动报酬减少这一事实。之后公司要对减少劳动报酬的合法性举证,若协商不成,小何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要求公司恢复原劳动报酬或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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